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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政协委员周延礼建议制定《仓单法》

发布时间:22-03-01  来源: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

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,全国政协委员、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,他将就推动存货、仓单等动产担保融资,制定仓单法等向大会递交提案。
1111.jpg       上海证券报:您的提案里特别提到了推动存货、仓单等动产担保融资,并建议制定仓单法,主要是出于哪些考虑?

周延礼:为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,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,要为生产与流通企业开展存货与仓单担保融资提供法律保障,因此,我建议制定仓单法。

背后的意义在于:支持企业开展存货与仓单融资,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措施。相对于大企业,中小企业的特点是固定资产少,其主要资产是存货等动产。因此,支持各类信贷机构开展存货、仓单、应收账款等动产担保融资,是近年来国家出台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政策措施。

目前应收账款融资已经相对成熟、被市场广泛接受,并形成一定规模。但相比之下,存货与仓单融资未能释放其应有的潜力。据估算,我国存货资产总额大约75万亿元,目前用于担保融资的发生额仅为5万亿元。

此外,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制约了存货及仓单融资的发展。而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,亟须制定仓单法。

我建议,在民法典已经对“仓储合同”与“担保物权”作出规定的前提下,仓单法的主要任务是,立足于我国公共仓储企业与专业性担保存货管理企业的实际情况,立足于存货与仓单的特点与管理难点,立足于从源头保障信贷机构和其他担保权人“担保物权”的安全与实现,重点对担保存货与仓单管理主体应具备的条件与承担的责任、对担保存货与仓单的管理、控制过程中的风险防控、以及产生的法律责任等做出法律规定。
 

摘自:上海证券报

原文链接:两会独家专访│全国政协委员、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:建议加强顶层设计,将保险制度纳入三次分配框架体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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